舒城县“绿芽成长”困境儿童帮扶计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JZB2025-0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舒城县“绿芽成长”困境儿童帮扶计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舒城县爱好百货店(个体工商户)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博文大厦7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万肆仟贰佰元整(64200.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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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舒城县“绿芽成长”困境儿童帮扶计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舒城县“绿芽成长”困境儿童帮扶计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次),通过“绿芽成长”项目的发起,链接外界帮扶力量为他们撑起一片希望蓝天,改善学习与生活环境,注入温暖关怀,让他们重拾成长信心,获得公平成长机遇,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需求精准摸底、物资采购、宣传推广启动、物资配送入户、安装调试服务、签收手续、使用情况回访、项目效果评估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履约。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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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民政局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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