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尼勒克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尼勒克县2025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包虫病疫苗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包虫病疫苗
数量:505000
预算金额(元):******
单位:剂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羊棘球蚴(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棘球蚴(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是我国唯一具备农业农村部生******有限公司生产羊棘球蚴(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
羊棘球蚴(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主要技术指标为:白色海绵状疏松团块,加入稀释液后迅速溶解,无菌生长,保护性抗原EG95占总蛋白的百分含量应≥20%,每头份疫苗保护性抗原EG95含量应≥50μg。
直肠温度:试验羊在注射疫苗后2小时、6小时、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和96小时分别测定每只羊的体温,如果试验羊平均体温同对照组相比≥1℃,同时到注射疫苗后第4日时试验羊的平均体温仍高于对照组平均体温0.3℃以上,则疫苗安全检验不合格;反之,为合格。
临床症状观察:如果试验羊的临床表现出现不能站立,则疫苗安检不合格。如果试验羊的临床表现仅为精神沉郁和行动迟缓,则疫苗安检为合格注射部位反应:如果在注射疫苗后 21日,5只试验羊中仍有3只或3只以上注射部位肿胀面积>400mm2,则疫苗安检为不合格;否则,为合格。
抗体检测:
一免前10只羊血清ELISA 抗体水平(OD492m值)均应≤0.3。
二免后2周至少8只羊血清ELISA抗体水平(OD492mm值)应≥1.0,且10只试验羊二免后2周血清同一免前血清相比ELISA的P/N值均应>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荣昌工业园区(板桥工业园区四支路)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付会英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尼勒克县唐布拉路2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陈莉
联系电话:0999-******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迎宾大道31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8号楼1208号商铺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