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5-09885
本采购项目******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1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择优入围2******事务所为其及下属子公司提供2025-2026年度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预算金额为100000.00元/年/家。
2.2******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为采购人解答法律问题,应采购人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书。
(二)应采购人要求审查、修改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
(三)应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
(四)应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的有关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
(六)经采购人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以法律顾问身份发表启事、声明。
(七)开展法律培训及座谈讲座,增强公司员工法律意识,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八)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组织体系、工作机制。
(九)为采购人及时通报可能对甲方业务构成重大影响的最新法律动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为采购人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政策支持。
(十)应采购人要求参与重大投资、贸易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的谈判、决策,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采购人尚未形成或正在进行的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以及其他纠纷提出法律建议。
(十二)服务期限内若存在诉讼纠纷,需无偿代理3件标的在5000万元以内的案件。
(十三)须根据事件情况出具有可实操性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采购范围调整的权利,入围单位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入围价的理由。
2.3采购预算:100000.00元/年/家(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年/家)。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接受采购人考核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8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只设1个标段。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10入围单位选择: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家单位,采购人最终确定前2家为入围单位。采购人不保证入围后有固定项目、时间、地点,将按照业务特点、人员资历、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确定具体业务的承接单位。
3.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受聘于供应商单位,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资格证须年度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执业类别为专职律师,执业十年(含)以上,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银行2025******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6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1时间:2025年07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7月25日23时59分。
4.2地点(网址):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4.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有2种格式,分别PDF格式和WORD格式)。未在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磋商资料,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账号的业务(操作流程:供应商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供应商可通过电话:400-883-9300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账号等业务(注册企业账号为免费服务)。
温馨提示:供应商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供应商已拥有云南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具体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单位数字证书绑定的操作的通知》操作流程),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企业账号和企业数字证书(CA)同时登录认证的模式。特别提醒:已拥有云南CA数字(全文简称“数字证书”)证书的用户,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的用户,是无法使用云南CA数字证书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的。
技术操作咨询:
******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83-9300
4.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地点:******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说明:本项目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竞争性磋商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操作完成。投标采用传统的纸质投标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和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及******有限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办事处望滇雅苑小区综合楼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栋1单元12层
联系人:李飞、孙志奇、李锦梅、连婕、胡琛、张昊然
邮 箱:******
传 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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