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施工标(罗柳Ⅰ标段;罗柳、运江东Ⅱ标段;柳江西、石祥河标段)柳江西、石祥河标段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施工标(罗柳Ⅰ标段;罗柳、运江东Ⅱ标段;柳江西、石祥河标段)柳江西、石祥河标段(项目编号:E************)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潜在投标人问:根据招标文件17.3.5.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款中约定具体详见截图所示,计量工程价款最高不超过90%支付,请明确具体支付比例。
答复: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根据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二、潜在投标人问:请提供“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施工标(罗柳Ⅰ标段;罗柳、运江东Ⅱ标段;柳江西、石祥河标段)柳江西、石祥河标段”相关图纸。
答复:图纸已上传,请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
三、潜在投标人问:本项目投标文件多处涉及标段名称的填写,请明确标段名称是否可以填写项目名称“广西来宾市下六甲灌区工程施工标(罗柳Ⅰ标段;罗柳、运江东Ⅱ标段;柳江西、石祥河标段)柳江西、石祥河标段”?
答复:标段名称与项目名称一致。
四、潜在投标人问:******银行关于投标保函,只能开具闭口保函,是否可以在投标保函格式内容“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后加(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最迟不超过2025年11月21日)?
答复: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管理局(盖单位公章)
?
******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
2025年8月6日